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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构建精准脱贫监督推进“5+2”机制 “阳光扶贫”监管年内全覆盖

信息来源:秦淮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7-09-18 16:41

         前不久,淮安市“阳光扶贫”数据比对中心内,一条红色预警信息引起工作人员注意:一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竟然是淮阴区徐溜镇的一位村党总支副书记。该中心人员立即报告淮安市纪委,经实地核查,淮安市纪委查处这起虚报冒领公益性岗位奖补资金一案。

  “精准扶贫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深入推进扶贫工作责任制,用机制创新推动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标本兼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蒋卓庆说。中央纪委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以来,省纪委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出台多项措施,着眼长效,在精准监督上下功夫。

  目前,苏北5市的12个省重点帮扶县(区)共有低收入人口107万、经济薄弱村343个,是全省脱贫攻坚的重点和难点。省纪委领导对省重点帮扶地区实行“一对一”定点监督,定期到对口地区调研走访,对履责不力的地方党委、纪委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从苏北5市脱贫攻坚工作着手,聚焦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和省农委推进产业脱贫过程中风险点防范两个方面,省纪委构建起“5+2”工作机制,把监督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引向深入。

  在淮安试点基础上,省纪委加快建立以资金管理为核心、以“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为路径的“阳光扶贫”监管系统。今年9月底前,这一系统在苏北5市上线运行,年底前在全省普遍推开。

  “通过大数据比对,能精准发现问题。”淮安市纪委常委陈孝红介绍,今年5月淮安对全市47.94万户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开展数据比对后,筛查出5.2万条存疑线索。近半存疑线索随后被核实,最终核减7500户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增补符合条件的8221人,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373人,诫勉谈话、书面检查等处理1177人,提醒谈话1470人。

  “阳光扶贫”监管系统的建立,实现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促进形成环环相扣、紧密衔接的责任链条和防范机制,让有意弄虚作假之人无计可施。

  为进一步压实责任,省纪委对重点地区开展专责监督。6月,一份由省纪委发出的监督意见书送到分管扶贫工作的滨海县委副书记张孝荣手中,毫不留情直指问题“县委对扶贫工作的领导和监管不力,督促和检查抓得不严不实”。随后一个月内,省纪委领导先后3次到滨海县就专责监督问题展开调研,盐城市委书记王荣平对落实专责监督意见提出明确要求,盐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小红先后5次深入基层检查落实情况,滨海县委成立工作小组,实行每周会办、每天汇报,倒逼责任落实。

  监督意见书明确要求,专责监督对象要开展自查自纠,列明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一旦出现整改落实不力、制度执行不力的,省纪委将实行“双问责”。滨海县从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入手,找准问题,深入剖析,已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11起,形成有效震慑。

  在省纪委开展专责监督的同时,全省各级纪委对发现的重点问题挂牌督办、直查快办。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委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873个,查处116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75起。(信息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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