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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纪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信息来源:秦淮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9-27 16:59
2019年国庆将至,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强化警示教育,持续正风肃纪,现对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
秦淮区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原调研员刘苏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11月11日,刘苏等人在秦淮区某饭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南京某物业公司总经理潘某宴请。2018年7月,刘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秦淮区光华路街道高桥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原主任杨恩彪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7月,高桥社区召开党员大会。会后,杨恩彪违规组织参会人员在某餐厅公款聚餐,支付餐费2824元及烟酒2700元。2014年8月13日,杨恩彪违规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在江宁某土菜馆聚餐,支付餐费1350元。上述费用经杨恩彪审批在社区账上列支报销。2019年5月,杨恩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上述案例说明,违规吃喝等享乐奢靡问题仍然存在,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持续整治“四风”问题任重道远。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以上问题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国庆是“四风”问题易发的重要节点,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按照“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要求,聚焦公款购买香烟、违规吃喝、公款购买卡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四风”突出问题,强化教育提醒,强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严查快办,不断净化节日风气,努力实现治理“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欢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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