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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纪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信息来源:秦淮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9-16 15:21
2019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紧盯住节日“四风”问题,用身边事身边人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防止节日“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秦淮区纪委将近期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夫子庙分局副局长陈琦、原主任科员乜金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10月27日,陈琦、乜金宝到南京某管理学院下属经营部检查,后在该院食堂接受宴请。2018年12月,陈琦、乜金宝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款予以没收。
秦淮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大队长张雷、原办公室主任马燕公款购买香烟问题。2014年3月至2016年3月,时任秦淮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张雷安排马燕,在某茶叶店购买苏烟75条、南京牌(金陵十二钗)香烟13条,共计37130元,并开具食品名目的发票,后马燕作为经办人,经张雷审批,将上述发票在单位财务账户上列支报销。2019年7月,张雷、马燕分别受到政务记过、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案例说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凡是顶风违纪必会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守纪律底线。
中秋、国庆是“四风”问题易发生的重要节点,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以及市区有关制度规定,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做到抓常、抓细、抓实,坚决防止工作上出现“疲劳综合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按照“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要求,聚焦公款购买香烟、违规吃喝、公款购买卡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四风”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触碰“红线”的问题线索严查快办,保持露头就打、严厉惩治的高压态势,形成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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