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法制办反馈巡察情况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11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17年8月9日下午,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法制办反馈巡察情况。之前,巡察组组长井晓方、副组长符建国、郭磊向区法制办主任刘希德传达了区委书记曹路宝关于二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并反馈了巡察情况。井晓方组长代表区委巡察组向区法制办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刘希德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6月1日至7月2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法制办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共南京市秦淮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巡察组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和核实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
        井晓方组长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区法制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实现了法制工作持续在全市保持领先位置。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党的领导方面,学习领会中央精神需要进一步深入,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把握精神实质不够,领会内涵不深,立足实际开拓、创新不够;领导班子“四个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重大建设、重点项目的法律保障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在党的建设方面,党支部建设不够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够,组织生活会不规范,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深刻,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够;党员学习教育效果不明显,形式比较单调,联系实际不够,支部对党员学习管理有待进一步严格。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落实监督责任不强,办法不多,还有部分监督措施缺位。
        井晓方组长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促进法制工作健康发展。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政府关于法制工作的部署要求,将法制工作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在“保护更新老城,开发建设新城”总体格局中发挥应有作用。二是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牢记党建引领法制工作的要求,深入细致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强化党内生活严肃性,全方位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认真高质量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规范支部活动留痕工作,认真及时做好党支部活动记录。三是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纪律规矩,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以良好的精神状态为秦淮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井晓方组长要求,区法制办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做到知错就改,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刘希德同志表示,巡查组中肯地指出了法制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区法制办将深刻领会,积极强化政治意识,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一是抓好思想认识。此次巡察组对法制办的巡察工作,深入实际,扎实有力,对各项工作评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区法制办完全接受巡察组对班子建设、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巡察评价和巡察结果。二是抓好落实整改。根据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不足,在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逐项梳理归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是抓好工作促进。以本次巡察为契机,把整改的过程变成促进工作的过程,变成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进一步将法制工作融入全区经济发展大局,在各项工作中主动服务、有所作为,为建设“强富美高”新秦淮做出更大贡献。
        区委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法制办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法制办全体工作人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