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中共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4-22

中共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对全市法院系统一体化巡察的统一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202387日至920日对区法院进行了联动巡察,202311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区法院领导班子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切实统一思想,强力推进整改

区委巡察是对区法院党组的一次党性会诊”“廉政把脉政治体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反馈会后,院党组及时研究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中心工作和头等大事。全院上下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始终把抓好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端正态度、主动认领、照单全收、诚恳接受、逐条落实,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巡察整改要求。

(二)着力加强领导,迅速推进整改

巡察反馈后,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制定了《中共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逐项细化整改目标、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并按要求将整改工作方案报区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组、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委第四巡察组审核。认真对待审核反馈意见,找准审核反馈意见和具体工作的结合点和发力点,将审核意见纳入整改方案中。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夯实整改责任,形成整改责任网络体系。

(三)注重细化措施,扎实推进整改

党组书记、院长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分管院领导承担分管责任,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落实整改工作,以上率下,突出重点。院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整改、带头进行深刻反思和反省,做到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2023121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分析研判原因,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邀请市中院、区纪委、区委第四巡察组、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相关同志出席民主生活会。各责任部门明确职责、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根据整改方案,对能够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强化措施、扎实推进。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问题的整改

1.“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是党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第一议题学习等,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内容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等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202312月至今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7次,第一议题学习12次。二是支部坚持常态化学习。各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学习贯彻落实、开展专题研讨。组织开展党支部常态化学习,先后指导并发布四创四融学习提示单7次。三是强化作风问题整治。开展案件评查、审务督察、主体责任履行倒查等工作,全面改进司法作风。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每季度、每半年向政法委汇报我院工作。

2.“扫黑除恶教育整顿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是进一步完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对我院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及制度机制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形成审执案件办理清单及机制总结报告。成立审执专业队伍,构建审执联动、联合处置两大机制,落实网格化、日常化、制度化,为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开展提供制度支撑和质效保障。二是深化涉黑涉恶线索移送反馈工作。严格落实一案三查的要求,强化庭前阅卷、证据审查、线索研判,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线索反馈的精准度及保护伞线索的挖掘和移送力度。对民事案件办理中发现需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进行把关,近期已经把关案件3件,其中认为2件案件不符合移送条件,应继续审理,1件案件符合移送条件,建议移送公安机关。

3.“推动司法改革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是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要求,对于1236812345服务热线及其他信访渠道涉不立案投诉一律及时回复,符合立案要求的及时立案,并倒查立案审查人员责任,不符合立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或释明到位。充分利用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微法院(APP)和24小时法院自动终端,全面实行网上立案,对符合立案标准的实行一次办结。二是及时修订审委会议事规则,着重强调参会委员要在会前充分了解案件情况、会上认真听取汇报意见、给出明确意见并附加做出判断的理由和依据。强化院庭长办案的督促,2024年年初,按照最高法院的数量要求再次向院庭长明确当年办案任务数,并要求优先办理发回重审、投诉信访等疑难复杂案件。

4.“智慧法院建设实用性不够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加大智能编目、一键转档、语音识别、线上开庭的督促力度,在确保符合案卷管理的条件下,尽可能推进卷宗全流程电子化和速裁办案无纸化。加强信息化、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司法改革的深度融合,找准技术与制度的契合点,深度应用并不断完善徕斯数字法庭,目前已在全区12个街道和房产、市场等6个重点职能部门全面部署,法官(助理)通过一屏一员一群高效便捷开展场景式指导、20241月入选江苏数字法院创新事例。完善网上缴费系统,实现民商事案件网上预交诉讼费和网上申请退费依托智慧法院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技术,加快推进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审判、网上服务。

5.“普法宣传不够扎实有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是增加政法网格员力量。新增27名干警和5名退休干部开展网格员工作,目前共有155名网格员对接全区12个街道、88个社区,12月以来共深入企业、社区、学校、机关等开展普法宣传10余次,《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法治宣讲》课件获评全市“百名法官进百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优秀课件一等奖。二是紧抓案例宣传。组织政法网格员集中进社区3次,一起案例入选2023年四季度全市政法网格员风险防范类优秀案例。三是持续开展“点单接单”活动。结合“秦法民法典青年专家宣讲团”,面向辖区内企业、学校、园区,选派经验丰富、业务对口的网格员专门对接,开展巡回法庭审理及法治宣传,构建全覆盖对接体系。

6.“打造法治营商环境的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是进一步树牢司法护航企业发展的意识。要求各审判执行部门和干警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从实质化解矛盾的角度出发办理案件。二是强化涉企案件的审查。严格禁止企业提交担保不及时解除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不全面调查取证就直接查封企业账户等行为,要求法官充分调查案件基本事实、核实当事人提供担保的意愿和程度,尽可能降低保全措施对于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三是完善各项服务高质量发展机制。成立秦淮区商会商事调解中心,妥善解决涉企纠纷35起。积极运用柔性司法措施救助企业重获新生“‘活封被执行人唯一经营资产案入选南京法院司法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深化企业点单、法官接单机制,开展企业家进法院活动36场、走访企业80余家。

7.“审判民商事案件责任心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结合主题教育正反典型案例的剖析,全面总结在审判工作推进和执行工作开展方面的经验和不足,全面准确认识党和国家赋予的审判职责。强化法官业务素养,发送《关于强化法信平台使用的通知》,及时购买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公司法》等业务用书。引导法官更加充分的释法说理,注重对于不采信的证据、不支持的诉请的判后答疑等工作,提高法院裁判的信服力。进一步强化司法责任制落实,对91件案件进行复查,未发现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案件或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

8.“审判刑事案件不够审慎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刑事审判部门每周召开法官会议,研究疑难复杂案件,统一裁判尺度,跟进最新法律规定的学习,就电信网络诈骗、危险驾驶等罪名办理的新规定进行及时学习研究。加强案件质量把关,法官两两组成文书校对小组,互看文书,及时发现文书中可能出现的错误;院庭长加强案件质量把关,通过文书核阅、听取汇报等形式了解庭内案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力度,夯实证据标准,提高案件质量。

9.“办案效率和能力较低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注重摸底分类,实施动态式立体监管。审管办每月初定向跟踪梳理分析超5个月案件情况,定期向承办法官发送提示函。注重分析研判,推进分级化督办落实。审管办定期与超8个月以上案件部门负责人分析研讨案件推进堵点,一案一策制定结案计划。健全分级督办制度,庭长督办超6个月案件,分管院长督办超9个月案件,超12个月案件在审委会(或党组会)逐案过堂。注重事后评查,开展全周期精准监督。不定期对首次开庭排期超过15天、数次开庭间隔较长的、多次变更审限的长期未结案件,开展核查督导。截至2023年底,我院平均结案时间46.63天,位列全市第二、全省第九;审限内结案率98.90%,位列全市第二、全省第六。

10.“司法建议诉源治理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建议制作、提升司法建议质量的通知》,转发《关于提升司法建议书数质量的专题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并从严格院庭长审核把关、严格遵照司法建议书样式、做实调查研究、发掘共性问题和做好回函沟通等5个方面进行了再要求,防止后续发送的司法建议出现瑕疵。重新修订司法建议工作规范性文件,明确司法建议起草、审批等6大程序,构建问题研究机制、前置事先告知举措、畅通沟通协同渠道、建立跟踪回访制度,推进司法建议充分发挥抓前端、治未病的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实效。2023年全年发送司法建议19份;2024年年初,关于规范密室逃脱运营的司法建议获评全省优秀,我院已经连续四年均有司法建议获评全省法院优秀。

11.“信息查控机制合力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是继续落实终本案件专人审批制度。通过层层审批把关终本案件的裁定文书,重点抽查执行到位率较低的案件、要求对风险性较大的案件执行节点中的重点环节出具说明、对于措施简单的案件不予审批等方式,提高终本案件的办理质量,2023年全年我院首执案件终本率得到较大改善,位列全市第二、全省第九。二是完善当事人积极合法维护权利引导机制。分管院长、庭室长每日轮流接待,解决执行案件当事人提出的疑难复杂问题,并交办到具体承办人予以落实。对于存在转移财产可能的案件,在多方收集证据的基础上谨慎研讨,向当事人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并促进执行案件的推进。

12.“执行强制措施运用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是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每周二、周四固定开展夜间集中执行活动,有效提升一批案件的执结到位金额,加大对于被执行人的拘留和处罚力度。2023年全年合计组织夜间、假日等集中执行活动71次,曝光失信被执行人82人次,限制高消费4009人次,拘传249人,拘留132人。二是通过法官会议定期统计及会商拒执线索。由专人负责与公安机关对接移送,及时增补材料促进成案,移送线索88条,立案侦查15件、提起公诉5件、受理自诉13件,拒执罪公诉、自诉数量连续两年均位居全市第一。欠款近千万仍炒股票、高消费被判拒执罪案获评全省打击拒执强化执行威慑十大典型案例。

13.“执行到位率逐年下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是加强执源治理。在诉前调解和审判阶段引导当事人申请必要的财产保全,提高在立案、审判阶段采取有效措施的比例。注重在审理阶段对执行标的状况进行审查,注重判决主文的可履行性。开展判后督促履行,引导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即时履行。开展调解、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专项统计与分析,对今年以来的裁判进入执行情况逐月进行分析统计,通报至庭室、法官,并纳入法官绩效考核。二是调配执行力量分布。成立小标的案件快速执行团队,将执行力量更多地调整到首次执行案件上来。三是严格落实执行指标导向。尽可能多的在首执案件中兑现当事人权益。同等对待大小标的执行案件,重视小标的大民生案件的执行。严格终本案件管理,由执行局局长审批。今年第一季度,我院首执案件终本率和执行完毕率均已进入合理区间。今年第一季度,我院首执到位金额达1.6亿。

14.“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是及时召开会议部署谋划意识形态工作。111日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暨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交流会,全面总结、梳理意识形态工作及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二是加强意识形态管控和舆论宣传工作。巡察反馈以来,平均每月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刊发以案说法、英模事例、党建动态等 20余条内容。择优安排10名青年干警充实网评员队伍。每季度制作舆情简报,严格落实网络舆情风险评估、研判机制。完善《网站及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及《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各类信息刊发前严格履行三审三校制度,重大舆情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选任1名作风正派、认真负责的在编干警专门负责意识形态工作。126日,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思想引领》专题讲座。自巡察反馈以来,已针对网评员、新入职公务员等各类人员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3次。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整改

15.“履行党内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修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认真执行履责记实制度,院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定期听取全院及各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截至目前,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平台已完成集体履责84条,成员履责392条。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体系。出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细则。每季度由政治部会同监察部门检查督导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及时跟踪监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及问题清单销号情况,年底开展统一考评。三是强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分层分类开展检视反思、进行交流发言、撰写心得体会。每周定时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在重要节日、关键节点转发纪委部门关于中央、省、市、区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报,现已学习20个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定期组织全院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廉政警示教育专题培训及讲座4320余人次。

16.“‘嵌入式监督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是加大主动查处力度,用好问责利器。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对管党不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二是开展针对资金使用管理、工程建设和信息化项目、内控制度落实情况的巡察。三是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实现惩处一人、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追责效果。

17.“立案难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是完善一网通办机制。在全省率先开设智慧法院体验区,通过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等平台,广泛推行线上线下立体化身边式服务,实现立案登记、查档阅卷、材料流转、信访接待等功能一站式集约办理。2023年度网上立案22084件,网上立案率达73.92%,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二是加强诉前调解监管力度。严格执行诉前调解30天调解期限,诉前鉴定案件30天内委托鉴定的期限,对诉前调解案件无正当理由未及时转立案的,由立案庭立即结束诉前调转入正式立案,并同时对相关业务部门及责任人进行通报。

18.“超期移案问题比较常见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强化上诉卷宗移送期限事前提醒机制,立案庭、审管办协同发挥督办及通报作用,对于临近期限的上诉卷宗及时提醒承办人及时移送,对于确无正当理由超期移送卷宗的承办人通报到位,并在员额法官绩效考核中予以体现。2024年第一季度全院上诉案件移送时间为43.33天,低于市法院要求的45天。

19.“裁判文书随意制发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严格落实阅核制度,上级法院出台文件后,及时结合本院实际组织落实,准确划定院庭长监管范围,区分不同案件类型进行不同层次的阅核,进一步压降随意签发的问题,案件质量得到有效提升,2024年一季度一审裁判被改判率、申诉申请再审率均优于最高法院划定的合理区间。完善补正裁定制作规定,明确补正范围和审核签发责任主体,从源头防范文书质量瑕疵,切实提升裁判文书制作质量,2023关于规制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行为的文书获评全省优秀。

20.“审限变更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加强审限变更实质审查,强化院庭长实质审查职责,无正当理由或有其他替代解决方式的,一般不准许变更审限,具体措施为:案件能够在审限内通过强化研讨形成明确意见意见的,不予办理延长审限;以等待其他案件结果申请办理中止审理的,严格审查本案与另外的关联性,关联性不足的,不予办理中止;对于以当事人申请和解等理由扣除审限的,严格审查当事人有无和解的真实意思表示,无相关直接材料的,不予办理。强化审管办对审限变更事项的严格审查,重点审查有无经过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的审批,杜绝未经院庭长签字进行审限变更的现象。加大超法定审限结案情况的通报,不定期在党组会上汇报各部门超法定审限结案的情况,对个别情况突出的法官通报到人。2023年全年我院延长审限情况得到较大改善,延长审限率优于最高法院合理区间要求。

21.“执行诉讼费规定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法发〔20176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费用、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宁中法电〔2023246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出台诉讼费退费管理规定,明确诉讼费退费的审批程序,明确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费的时间要求,杜绝乱退费、慢退费的情况出现。

22.“执行工作失误频发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改善执行干警工作作风,对于身份信息确认、征信录入等重要环节强制多遍核对,专人定期抽查及通报。对于拍卖公告的张贴、传票的发送,强化执行员及书记员的双重审核校对义务,确保文书准确性,坚决杜绝张贴错误后依然对外公布。对执行完毕的案件及时采取下失信等措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畅通当事人与执行干警的沟通渠道,对于当事人反映的诉求及时进行处理和回应;分管院长及部门负责人加强监管,通过每日信访接待、接听投诉电话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和整改。

23.“司法拍卖混乱损害公信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严格司法拍卖拍前审查程序,对于带瑕疵拍卖的房产严格事先告知程序并制作相关笔录,对于权属关系复杂、案件矛盾容易激化的拍卖统一经部门集体决策后再妥善进行处置拍卖。定期召开重点人员专题会议,对于司法拍卖的司法解释进行再梳理、再学习,通报其他法院司法拍卖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正反典型案例,强化风险提示工作。

24.“救助的原则性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是强化执行救助客观证据的收集,按要求制作救助案件相关卷宗备查。与申请救助的对象谈话并制作笔录,告知其提供虚假材料将承担的相应不利后果;严格审核对以经济困难为由申请救助的人员,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不予以救助。二是规范执行救助流程,要求救助对象提交居住社区、辖区派出所等部门出具的官方证明材料,救助金额严格按照被救助对象的实际生活情况设定,分批救助的均要求再次提交申请的材料和证据予以审批,司法救助材料齐备后,承办人先提交合议庭讨论,再提交法官会议、分管院领导、院党组会讨论后予以确定。三是对需要分批次发放的救助款实行分批申请、分批发放原则,且每次申请均要求提交最新相关的材料,避免资金闲置或产生挪用风险。对于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经济困难情况的情况不予救助。对于拟决定救助的对象及金额、救助款的发放,由承办人、庭局长、分管院长进行多层审批把关。

25.“信访源头管控措施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是制定规范信访办理流程。针对初信初访和重复访不同特点形成不同办理流程并张贴上墙。统一院庭长接待记录内容,制作信访接待信息录入模板。完善信访办理机制,形成一访一接一处理督办单。二是坚持信访接待常态化。每日由立、审、执业务部门正副职责任人接待初信初访,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能够当场化解的,当场化解。不能当场答复化解的,及时将相关信访信息反馈给相关庭室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员,由责任部门一周内办结。三是制定重复信访案件办理规范指引,根据信访终结的条件区分为已信访终结案件、具备信访终结案件和尚不具备信访终结条件等三种类型,采取不同的信访化解措施。明确77个重复访监号案件结案的标准及装卷要求,77个访监号案件结案必须由一把手院长签字后方可报结。

26.“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是开展队伍风险点排查及防范整治工作,逐条排查市法院明确的部门及个人排查重点,分析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防范措施。二是个人廉政风险点参排人员最大程度上做到人员全覆盖。共排查出风险点14个,其中高风险点0个,中风险点5个,低风险点9个。采取措施20条,其中完善相关制度5份,谈话30余人次,其他措施17条。三是重视日常教育管理,分层分类精细化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通报典型案例等载体和形式,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23年全年本院未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27.“回避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已对所有正式干警及聘用人员的近亲属中有从事律师执业的进行更新、登记,并提醒各部门如有近亲属从事律师执业的情况,及时向督察室报备。定期提醒各部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了解相关报备内容。严格按照区委政法委相关要求,开展副处以上干部自查自纠工作,12名副处以上干部均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填写自查表,完成了个人填报。

28.“财务、工会等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严格执行《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财务报销规定》等我院既有文件规定,严格杜绝超限额使用现金、跨年度报销费用。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按规定配置和报废资产,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编制国有资产报告。

29.“执行工程建设项目程序、核算等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针对执行工程建设项目程序、核算等制度不到位的问题,未报区审计局备案的工程项目已完成资料整理工作,未办理竣工结算审计的工程项目正在补充审计。此外,我院也排查了采购方面存在的直接指定代理单位等风险,并在今后的招标采购中加强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每一家服务、施工和供货单位的产生都有据有序。

30.“食堂监管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就餐,物业等服务外包单位人员来就餐的,严格开展人员信息审核。在主副食品采购方面,按照市发改委和采购商的合同约定进行,严格食材验收,食品出入库登记。加强食堂用餐督导,做到按需取餐,避免食物浪费。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问题的整改

31.“党组发挥集体领导作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是强化宗旨意识,忠实履职尽责。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新要求,找准找实司法精准发力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主动靠前了解发展大局中的司法堵点,在防风险、保稳定、促发展上展现更大司法作为。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压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坚持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各自分管条线工作,做好任务分解,注重统筹兼顾,加强督促落实。三是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共管合力。切实提高院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能力,加强党组会及民主生活会会前沟通交流,共同研究解决审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强化沟通交流,精准传达民主生活会要求,确保批评与自我批评意见建议妥当且能够落到实处。

32.“党建引领工作提质增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注重在支部会议上针对审判质效工作情况表扬先进、提醒落后。注重分析本支部在审判执行质效上的短板,查找具体原因,提出整改举措。金融庭支部强化对拟超长期案件的讨论,目前超12个月未结案件为0;执行局支部注重研究分析执行到位率等核心指标,比去年有所提升。二是深挖各支部特点,培育新的特色党建品牌,强化一支部一品牌争创力度。向阳花开的少年审判品牌在全省已经出具影响力,七彩红花的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被市法院纳入第一批次重点打造法庭项目。三是突出党建融合引领,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做深做实新时代能动司法。

33.“党组织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是扎实推进各支部基础工作。机关党委强化对各支部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定期检查各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及四创四融记录本内容,了解各支部三会一课、组织活动、谈心谈话等开展情况,对于未按规定要求落实到位及少数院领导参加支部活动较少的情况督促相关支部整改落实。二是规范支部日常工作流程。对于个别支部换届工作不够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不够严谨等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机关党委进一步强化对各支部换届、发展党员等日常工作的指导和教育培训,避免支部工作开展出现程序、记录不规范问题。三是退休党员未按规定基数核定标准交纳党费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在2024年初的老干部内部座谈会上就此事项专门进行说明,确保退修党员同志了解并支持相关工作。后续将进一步重视并确保全体党员根据规定基数核定标准交纳党费。

34.“干部队伍梯队建设不够科学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是进一步梳理干部队伍结构,积极与区委组织部沟通,结合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及十百千司法育才工程,在2024年初的8名中层干部选任中,有807名,901名。二是在编制职数范围内做好招录优秀青年干部招录及干部培养、交流工作。做好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丰富年轻干部工作经验;组织年轻干部积极参加区委组织部门及上级法院举办的主体教育培训活动,有计划地提升年轻干部担当履职能力。三是开展法官助理分阶培养工作,激发队伍活力。在2024年初的人员调整中,根据青年干警工作履历,将在后端庭室长期工作的同志调整至前端部门,将在前端部门处理简易案件的同志调整至后端部门协助处理繁案,并将在执行部门工作的同志调整至审判部门,通过轮岗等方式进一步完善法官助理的办案经历和能力。

35.“抓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升措施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是要求各部门充分发挥老带新人才培养机制,明确各部门负责人和在审判岗位工作时间满20年的同志承担带新人的任务,在庭前准备、质证辩论、文书撰写等方面对新入额法官和法官助理进行指导。二是完善干警能力提升机制,依托上级法院培训平台,组织安排干警积极参与审判能力提升培训活动。2024年以来共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级各类培训19场次,受训干警452人次。三是开展审判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工作,以部门为单位,定期开展审判工作、释法工作、群众工作经验分享会,通过典型分享、经验交流,进一步提升干警工作能力。

36.“干部队伍作风不够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是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作为入职教育和在职培训必修课。二是常态化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通过纪律作风督查、审务督察、顽瘴痼疾整治等行动,实时发现、通报问题,督促抓早抓小、立行立改。三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每月进行一次干警作风及违纪违法数据通报,每半年进行一次态势分析,加强对干警作风及违法违法的分析研判。

37.“司法辅助人员长效管理需要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是保障聘用人员合理待遇。积极与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沟通,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做好聘用人员职数确定工作;依据江苏省人社厅发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对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进行相应调整,做好聘用人员工资福利保障工作。二是强化风险预防工作。做好法官对相关平台特别是涉及案款发放的账号、密码管理提醒工作,对于长期未更换密码的,要求法官予以更换,并要求做好账号管理。专门提示具有案款发放等权限的工作人员,严禁泄露密码,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强化对于审批手续的审查,严格防止案款流失。加强对聘用人员涉密、涉案警示教育培训,注重以本地区本系统的真实案例进行以案说法,筑牢思想防线。三是研究聘用人员考核办法。拟按岗位明确考核内容、考核项目、评分机制及考核结果运用,将聘用人员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并作为评先评优、等级晋升的重要参考要素。

38.“厉行节约意识不强,过紧日子思想意识欠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是加强节约宣传教育。在食堂、打水房、楼层空调、卫生间及水龙头等处张贴节约标识,时刻提醒全院干警养成节约意识,让节约理念深入人心。二是明确节能管理要求。要求全院干警学习《机关单位勤俭节约管理制度》,并且确定节能工作的管理人和工作职责,每周两至四次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后及时通报、及时整改,并安排专职人员在全院下班后巡查,及时关闭空调、电脑等设备。三是细化节能管理措施。在市级节能管理平台上及时准确地申报每月水、电、气、油各项数据,详细了解本院节能降碳工作的变化。安排水电工对院内用水设施进行逐个检查,更换一批跑、冒、滴、漏设备,并对全院办公室进行了巡查,检查办公区用电设备,对一些大功率设备的使用进行规范。每月提醒各庭室加强信息化水平,推广无纸化办公,尽量双面打印,减少纸张浪费。

(四)关于聚焦巡察整改情况问题的整改

39.“落实整改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是构建严格全面的整改落实机制。院党组研究出台《区委联动巡察整改工作推进安排》,明确整改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研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明确党组负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负领导责任、承办部门负直接责任。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分解,由分管院领导牵头研究整改举措,在党组会研究后形成《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二是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制定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各节点任务、会议要求等具体内容,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的撰写,由党组书记审阅把关。主动将工作方案和《民主生活会预报表》报市法院、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审核,并邀请相关领导出席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分析研判原因,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巡察整改反馈的问题实现了全覆盖。三是提升全院干警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将问题以条目式形式反馈到各牵头部门,在部门内部以通报、研讨的形式,制定整改举措,确保落实到位。

40.“整改工作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是制定《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问题进行清单式拆分,确定牵头部门、责任领导、整改时限,目前均在相应的时间限度内推进整改工作。二是每半个月要求组织牵头部门报送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及进度,并请分管院领导进行实质审核与把关,确保整改举措落实到位。三是针对本次巡察的问题,除在巡察工作推进专项议程中予以推进外,另行组织了投诉信访的压降等党组(扩大)会议专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拿出相应举措,确保整改工作成效经得起实践检验。

41.“整改长效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是根据最高法院、省法院、市法院近期关于审判工作现代化的要求以及本次巡察整改的要求,分别起草了关于落实院庭长阅核要求、司法建议制作、补正裁定的严格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性文件,全面从严规范司法作风、提升审判执行质量。二是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审判质效提升、执行短板的不足、诉源治理的深化和投诉信访的压降等工作明确作为2024年全年攻坚的方向。将巡察反馈问题纳入了中层干部的选拔、年底评优评先等过程中。三是全面注重对于已经制定的文件的落实,比如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制定的《关于长效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办法》执行不到位问题,我院再次明确人员岗位职责,要求其在每月填报三个规定时要定点及时督促,将三个规定等政策的介绍纳入新进公务员的培训,全面提升文件落实的实效。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区法院党组将持续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坚持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定不移抓整改

区法院党组将严格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坚决突出问题导向,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二)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作风

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快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新时代新法院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推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不懈促发展

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人财物一体的制度体系,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提升制度管人、管事、管案水平,推动区法院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5-83523101;邮政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41601办公室;邮政信箱210000;电子邮箱2689781512@qq.com

中共秦淮区法院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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