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中共南京市秦淮区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2-28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20日至7月1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民政局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1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民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组织情况

反馈会后,区民政局党委迅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研究整改方案,全面部署抓整改。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分管工作的巡察整改,牵头负责重点工作、重要事项,认真落实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工作按既定的方案有序推进。通过整改,区民政局党的组织建设更加规范,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完成重大决策部署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加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2022年8月19日以来,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再学习、再领悟、再深化,分别在8月31日、9月8日、10月24日、11月4日、11月10日,合计5次开展学习。

(2)推进全年养老服务工作。将区委、区政府对老龄工作的指示精神落细落实到具体工作中。2022年8月25日通过招标确定11家服务组织开展我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每个街道安排一个服务组织,增加服务组织和服务力量,及时为符合条件的老人提供服务。2022年11月1日对全区街道、社区、服务组织进行专题培训,提高政策宣传和服务能力,让更多的老人主动申请并接受上门服务。2022年12月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加强对全区1000余名重点空巢独居老年人群开展关爱探访工作。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养老服务设施问题,2022年10月25日区专题会议研究LG北侧社区中心养老项目。10月30日完成失能人员家属照护培训480人次。

2、“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3)2022年8月,对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运营和孵化培育不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交流项目执行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及时指导和督促项目实施方高质高效实施项目。  

(4)精心组织实施适老化改造。2022年9月5日,组织街道及中标单位研究适老化改造存在的问题,对实施对象、实施标准、实施流程做到心中有数;组织学习文件,厘清符合条件的人员,由社区网格员挨户上门,向老人宣传政策,解释方案。2022年10月、11月分别召开由街道老龄干事和中标单位参加的调度会,督促加快进度,研究并解决实际问题。

(二)关于“开拓意识不够强,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3、“融入发展的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5)2022年8月25日通过招标确定11家服务组织开展我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每个街道安排一个服务组织,增加服务组织和服务力量,及时为符合条件的老人提供服务。2022年11月1日对全区街道、社区、服务组织进行专题培训,提高政策宣传和服务能力,让更多的老人主动申请并接受上门服务。2022年12月6日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加强对全区1000余名两类空巢独居老年人群开展关爱探访工作。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养老服务设施问题,2022年10月25日区专题会议研究LG北侧社区中心养老项目。2022年10月30日完成失能人员家属照护培训480人次。

4、“推进民政事业改革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6)推进街道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22年8月5日建成并运营南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22年9月1日建成中华门街道路子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按照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标准,2022年11月30日建成大光路街道养老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10月1日建成并运营瑞金路福寿康和红花街道悦华汇景认知症服务中心。2022年10月25日完成悦华汇景护理院的智慧养老院建设。

(7)加强了日常监管,结合年度检查走访部分社会组织,对注册地址与实际办公地址不一致的,要求他们及时办理了变更。科室工作人员已经取得了执法证。2022年11月17日—28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24家社会服务机构开展了非营利监管抽查审计。

(8)2022年8月29日参加区委基层治理文件起草会议,于2022年9月联合区委研究室、区委组织部、编办、大数据局等制定提升社区治理能力相关文件。2022年10月27日对全区社工站进行验收。

5、“社会组织作用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9)联合区慈善总会组织发动社会组织参与腾讯99公益日筹款活动,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为参与社会组织提供项目策划、项目宣传、筹款技巧等一揽子支持服务,2022年9月7—9日,指导8家社会组织进行筹款,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资金扶持,促进了人员就业。

(10)加大对助餐点的宣传推广力度。2022年8月4日至11月29日,通过“秦淮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10余篇信息,介绍银发助餐机构。开展示范性助餐点建设,2022年10月20日建成并运营大光路街道和红花街道两个示范性助餐点。

(三)关于“社会工作宣传不力,救助保障能力水平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6、“社会救助的效应未充分彰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1)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开展“送学到基层”等系列活动,2022年8月至11月底共举办《困难群众住房保障业务培训》、《2022年社会救助年审推进暨审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规范要求》、《全区社会救助概貌及低保细则培训》等3场救助业务培训,各街道救助科长及低保专干、各社区具体经办人员等参加了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救助人员经办能力;二是扩大群众对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社会救助申请处理,申请人通过全国救助云系统、“我的南京”手机 APP 客户端等进行社会救助申请,截至2022年12月底,线上申请“低保”及残疾人“两补“共51件,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救助服务方便快捷,有效提升了困难群众满意度;三是开展“两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制定“两节”送温暖活动实施方案,发放春节慰问信及慰问品近4000份,统筹全区多部门对困难党员、低保、优抚军人等困难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慰问活动,使困难群众“知党恩、感党恩”的社会效应明显。

7、“救助摸排机制建立不健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2)2022年9月2日,召开2022年社会救助年审工作推进暨救助补助资金审计问题工作会议,要求各街道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区救助补助资金审计专项治理、区委巡察反馈问题及社会救助年审等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救助政策执行到位;2022年9月13日,下发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对散居特困对象、独居老人等进行梳理,加大巡访关爱,对给予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一次性补贴65度电量减免,助力安全度夏;2022年11月15至25日,根据2022年社会救助专项年审工作实施方案安排,由区财政、区人社、区残联等部门组成的年审工作小组对低保、低保边缘、残疾人“两补”等救助对象按20%比例进行集中抽查,对公安、房产、车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反馈的比对疑点等方面信息开展信息核查和清理。确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出尽出”。

8、“救助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3)采取预拨付方式加快资金使用进度。2022年8月16日至11月24日,预拨付政府购买服务、适老化改造经费。

(14)2022年8月底,为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主动救助、精准救助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应尽保率100%,区民政局组织全区12个街道的民政科长和儿童督导员进行了困境儿童救助政策的业务培训,对救助政策进一步解读,对实施精准救助、主动救助进行指导。每月组织一次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发放问题的排查和整改,各街道上报由分管领导签字并盖街道公章的《月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发放问题的排查和整改情况表》。按月接受申请和审核、审批、发放困境儿童救助保障资金。2022年8月31日,街道已对1名“三无”人员先行兜底救助,入住方舟启智中心。街道对1名困境儿童进行复核调查,已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其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

(15)2022年9月25日,制定并下发了《关于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两项”工作,指导街道、社区做好残疾人“两补”相关工作,及时受理和回应困难残疾人诉求,强化残疾人救助保障,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即退”,确保补贴对象精准。1名视力一级残人员,已于2022年8月底以前开始领取护理补贴。

9、“困境儿童救助不够‘用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6)2022年9月已整改到位。一是委托儿童关爱组织对5名儿童进行心理疏导和学习帮扶。加大对托养机构服务人员管理教育和培训指导。二是2022年9月,孩子失联的母亲被找到后,由其母接回家中抚养照顾,困境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与其解除托养关系。

(四)关于“社区自治水平不高,治理机制和治理能力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10、“社工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7)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在组织部带领下强化社区党组织作用。2022年9月,制定相关文件,明确2022年9月开始,获得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工将能提前晋级。

11、“社区自治能力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8)2022年10月,在朝天宫街道建成七家湾88号小区平台,制定《议事十条规则》,探索居民自治新模式。

2022年10月27日对全区社工站进行验收,2022年10月在双塘街道五福街社区建立志愿服务站,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

2022年11月15-16日开展社工培训,提升社工专业能力。

2022年11月组建一支带教社工队伍,参与社工培养。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2、“履行党内监督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9)一是党委书记加强与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和普通干部的谈心谈话;二是节假日前强化廉政提醒,于2022年9月9日、9月30日召开节前党风廉政专题教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三是2022年11月17日,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党委会听取班子成员对负责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四是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点和环节,加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分别于2022年9月9日、11月1日、11月4日对部分同志开展廉政谈话。

13、“派驻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20)一是督促区民政局党委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梳理排查。对各类救助、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发放等重点工作,对审批、财务等重要岗位人员,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监管等关键环节,监督区民政局党委制定细致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不留监管空白;二是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监督。通过报备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事前把关;通过列席党委会议,对重大项目、重大资金等事项的决策过程进行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监督建议,对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三是协助区民政局党委抓好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通过与党委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谈心谈话、开展党风廉政专题讲座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以及节假日前廉政提醒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涵养良好的政治生态,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作风。

14、“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21)一是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制定《关于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流程》、《秦淮区托养儿童服务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秦淮区关于助老卡和二维码使用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享受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老年人信息比对的通知》,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二是进一步完善招标议标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制定《秦淮区民政局购买服务实施办法》。三是加强对救助、养老等专项资金的审核把关,制定《关于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流程》,确定社区、街道、区级工作职责。对低保等救助对象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定期复核,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确保社会救助制度规范运行,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指导管理,制定了《秦淮区关于助老卡和二维码使用的若干规定》,加强技术监管。四是定期分析民政系统风险情况,加大风险排查防范化解力度,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党委会,对行业领域风险进行分析,2022年11月17日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党委会听取班子成员对负责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五是针对具体问题,整改如下:其一加强困境儿童慰问购买物品品种及商家的选择,严格把关;其二加强对困境儿童排查服务的管理,2022年12月出台《秦淮区民政局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

(六)关于“政策性救助资金使用监管不够严”问题的整改。

15、“社会救助资金审核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22)一是2022年9月2日召开社会救助年审等业务培训;9月25日,发放《关于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低保等相关工作流程;11月至12月期间,区、街分别对业务骨干、具体经办人员进行南京市新低保细则培训,区、街、社区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执行低保等救助政策;二是2023年1月6日,制定了我区“两节”送温暖活动实施方案,按照“不重不漏、就高不就低”原则,各街道扎口慰问对象,避免出现重复慰问及遗漏等现象。三是严格落实和规范相关社会救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按规定予以保障。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清退,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3)进一步加强尊老金发放管理工作,2022年9月1日至30日,开展全区2022年度上半年尊老金核查。2022年11月15日至30日,组织各街道核实市平台提供的殡葬比对信息和户籍比对信息。2022年12月12日,组织各街道核实户籍变动人员信息。

16、“专项资金监管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24)2022年9月1日召开街道老龄干事参加的养老服务工作例会,共同学习《南京市市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5)严格落实供养经费每月由街道拨付给供养机构,街道每月底将拨款审批表报民政局备案,确保经费发放方式合规。2022年9月2日,召开2022年社会救助年审工作推进会,经抽查,未再发现相关问题。

(七)关于“养老服务存在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问题的整改。

17、“养老服务保障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26)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养老服务设施问题,高位协调,2022年10月25日区专题会议研究LG北侧社区中心养老项目。区领导三次协调瑞虹街养老项目,推动该项目立项审批,加快进度。

18、“运营和护理费拨付审核存有漏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27)2022年9月20日制定《秦淮区关于助老卡和二维码使用的若干规定》,9月21日印发《关于加强享受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老年人信息定期比对的通知》。

(28)加强重度残疾人居家护理工作监督管理力度,要求服务机构建立重度残疾人上门服务“一户一档”台账,包括上门服务的次数、时间、被服务人员或监护人签字等;每月底街道及社区工作人员对居家护理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质量等进行电话或上门核实;每月底区级工作人员进行20%抽查,每季度工作人员到服务机构进行调阅“一户一档”台账、比对系统平台信息等现场督查,这种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监管方式确保残疾人居家护理工作落到实处。

19、“养老紧急呼叫服务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29)2022年10月20日,开展紧急呼叫半年评估,对评估发现问题一一核查,对未保持呼叫器正常使用的情况及时扣除相应经费,约谈了项目负责人。 

(八)关于“行政监督和安全生产等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0、“行政监督职责履行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30)组织各业务科室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执法证考试,2022年9月22日共有9 人已通过考试,12月30日已领取执法证。

(31)科室工作人员已取得执法证。目前已经清理整顿完成859家僵尸社会组织,还有部分僵尸型社会组织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21、“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32)2022年9月25日,局领导班子带队检查家和乐、雅禾等老年公寓,对检查发现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2022年10下旬、2023年1月上旬,对全区养老机构开展全面安全检查;2022年11月进行“云安检”,并对前期检查出的问题开展“回头看”。

22、“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33)2022年10月18日制定2023年度预算时,取消没有支出的项目预算。2022年11月1日进行2022年度预算调整。

(34)2022年9-10月,共梳理报废2批固定资产。10月,经党委研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电脑、打印机专项审计。2022年10月31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目前我局根据审计报告、经济鉴证报告对盘亏固定资产进行了公示,提交党委会研究并向区财政局申请报损。

(35)2022年9月底前召集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规定,规范日常工作,对巡察发现的财务问题整改到位。

(36)针对局聘请法律顾问合同,律师未签名和日期的问题,2022年9 月1日已联系局法律顾问来局机关补签,已整改完成。

(九)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

23、“党委管班子、带队伍、抓工作的责任压力传导机制未能形成,干事创业的闯劲不够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37)一是加强教育和管理。坚持谈心谈话制度,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氛围;二是强化谋事创业。2022年9月以来召开党委会23次,领导班子研究分管工作,形成全局工作一盘棋;三是增强工作实效。2022年12月出台《秦淮区民政局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加大统筹力度,加强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避免工作中的疏忽和漏洞。

(38)引入多家养老服务组织。2022年8月25日通过招标确定11家服务组织开展我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每个街道安排一个服务组织,增加服务组织和服务力量,及时为符合条件的老人提供服务。

 (39)拓宽社会救助保障人群,落实“三个救助圈层”,实行低收入人口必保、突发救急难必帮、满足困难对象多元救助需求。 加强急难性、临时性救助,2022年10月,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2022年11月、12月分别发放临时性物价补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覆盖率100%。

 (40)2022年9月,制定相关文件,明确社工考核和退出机制。2022年11月15日-16日开展社工培训,加强社工法治教育、意识形态教育、保密教育。

 (41)2022年度已开展了一次党务培训。今后将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务培训。已于2022年三、四季度完成对各支部的检查督导。

(十)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24、“‘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42)一是支持社区建设,2022年11月3日下拨社区建设支持经费,支持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和社区为民服务项目建设。二是加强社区走访,于2022年8月23日-24日,9月3日,11月10日开展社区调研,了解社区情况。

(十一)关于“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亟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25、“干部梯次培养不够合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43)2022年11月调入1名30岁以下干部,缓解干部年龄老化问题。积极推荐年轻干部参加区级各类培训,如:2022年9月26日至9月30日中青年女干部能力提升专题研讨班、12月14日基层团干部培训班等,激励年轻干部干事创业。

(44)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6个检查队,定期抽查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

(45)2022年9月9日、9月30日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加强教育,提高干部履责能力。

(十二)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6、“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46)一是节假日前强化廉政提醒,于2022年9月9日、9月30日召开节前党风廉政专题教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二是2022年11月17日,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党委会听取班子成员对负责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三是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点和环节,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分别于2022年9月9日、11月1日、11月4日对部分同志开展廉政谈话。

(47)完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实现资源整合,发挥救助合力;针对疑难问题,召开多部门救助联席会议,解决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问题诉求;开展“助贫、助困、助老、助孤、助学、助残”慈善救助项目。

(48)民政局党委分别于2022年三、四季度完成对各支部的检查督导。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1、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完成电脑、打印机等资产报损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避免资产闲置,将严格控制新增固定资产数量,各科室申请购置新电脑等固定资产前,先进行全局统筹,经党委会研究确需购买的,方可批准购入;定期梳理固定资产状况,对已损坏无法使用的电脑、打印机等,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处置。

2、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深化思想认识,驰而不息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落实好网络安全和保密工作相关要求。

3、完善社工队伍建设。一是强化高品质“全科”社工的打造。结合社区工作实际情况,紧贴居民需求,开展多层次、综合化、专业化、形式多样的社工业务培训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技能,培养一批能力强、素质高、胜任工作、居民欢迎的高品质“全科”社工。二是发挥带教社工作用,稳定整个社工队伍。通过挖掘和走访,发现各街道各社区的高素质、高能力、善于传帮带的带教社工,推荐参加国家、省、市、区优秀社工评选表彰,整理优秀带教社工的工作方法和事迹,通过线上线下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并推广,不断提升社工职业荣誉感,提高社工社会认可度。三是推进志愿服务规范化,指导社区平战状态下开展好志愿服务,形成规范效应。配合市民政局对志愿服务工作负责人进行操作系统培训和政策解读。

4、提升为民服务品质。一是加快养老服务推进。持续加大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力度,推进社区居家养老建设,每个街道将建成1个符合省级规范的街镇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推进认知症照护服务工作,为轻度、中度患者提供日托照护服务,为重度认知症患者提供照料全托服务。二是筑牢民生保障底线。加强网格化联动,救助网底更加密实。网格员、低保协理员、网络志愿者,作为社会救助辅导员全部融入社会救助服务体系,零距离开展救助服务。搭建线上线下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平台,促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深度参与社会救助,实现政府兜底救助保基本和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促提升的良好互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25-84556140;邮政信箱南京市秦淮区解放路20号附楼316房间;电子邮箱njsqhqmzj@163.com。

 

 

                   中共南京市秦淮区民政局委员会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