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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实现全覆盖:29个派驻纪检组监督82家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08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对派驻全覆盖的要求,根据市委关于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日前,市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以及《关于全面落实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据了解,按照全面派驻、分类设置、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市纪委共设立29个派驻纪检组,实现对82家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就是要深入落实党章党规要求,消除监督盲区,强化纪委专责监督,推动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组(党委)自觉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使驻在部门管党治党各项工作得到切实加强。

  综合派驻是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有效途径和形式。综合派驻前,82家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中有41家没有派驻或内设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派驻实现了监督全覆盖,力求真正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出来,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在本次改革中,我市撤销市纪委派出纪工委5家、市纪委派驻纪检组25家、市监察局派驻监察机构35家,不再保留11家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等单位本级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其编制和领导职数全部划转。改革后的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称为市纪委派驻第(一至二十九)纪检组,由市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市纪委负责,与驻在部门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监督重点对象是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和处级干部,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

  据了解,派驻纪检组主要担负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等六项职责。

  各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对派驻纪检组工作高度重视,表示坚决拥护市委关于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决定,全力支持、密切配合纪检组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纪检组监督。新任纪检组长表示,坚决贯彻市委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以赴履行好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