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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路街道纪工委实现自办案件“零突破”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13
         光华路街道严格按照“转方式、转职能、转作风”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强化队伍建设、加大办案力度,深入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了自办案件“零突破”。
         一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街道党工委始终把落实好“主体责任”作为最突出的大事、要事,加强对街道纪检工作的领导,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示范者。班子其他成员将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安排,一起监督检查,一起抓好落实,加强日常监管,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街道纪工委严格落实好“监督责任”,狠抓干部作风建设,严格执纪监督,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成效。
        二是强化纪检队伍建设。街道党工委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行上。年初,调整充实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配齐配强街道纪工委班子,副书记1名、纪检专干1名、纪委委员7名。明确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积极支持街道纪工委查办案件,如有问题不报或瞒报,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
        三是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光华路街道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关口前移,突出抓早抓小,动辄则究。街道纪工委紧紧围绕区纪委工作部署,突出纪检监察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实现自办案件“零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