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挖案源线索。针对案源线索少的问题,内外发力,指导各街道、部门从信访中找线索、从专项治理中找线索、从公安审计等执法部门中找线索,并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集中突破案件。二是强化执纪力量。在全区12个街道配好配齐专职纪工委书记和副书记,分批次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区纪委进行跟班轮训。为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遇到重要问题线索需要增加工作力量时,由区纪委统筹,抽调其他单位纪委工书记任参与,改变以往“单兵作战”的格局。三是整合办案力量。充分发挥反腐败小组作用,建立联动执纪协作机制,重拳出击,提升执纪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