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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完善“三项机制”加强纪律审查组织建设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3
       一是完善目标管理机制。对标找差,增强奋力争先进位的压力意识,对案件的数质量提出新的要求,并明确分管书记、分管领导和职能室主任为目标责任人,将年度目标管理分解到月,倒逼到周,责任到人。每周一晚集中研讨案件,各常委,信访、纪检监察、审理和案管室全员参加,围绕案源线索、案件办理、审理定性开展集中会诊,提升成案率,缩短办案周期,做到快查快结。二是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区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及时调整“反腐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7个增加到14个,首次将财政、税务、国资办、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吸纳进来,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任务和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反腐败协调小组联络员例会制度,实现信息共享,资源融合,优势互补和整体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三是完善队伍建设机制。率先完成12个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单设工作。针对区属5大国有企业集团36个党组织480名党员128亿资金的监督量,推动国资纪工委设立专职书记、副书记。加强系统联动,先后抽调18名基层纪检工作人员参与办案,基层办案能力快速提升。从全区30个纪检组织中挑选32名70后干部组建“执纪监督后备人才库”,分批次组织15人赴上级纪委跟班培训,基层执纪监督水平整体提升。